張旭被稱為什么
張旭是唐代有名的草書書法家之一,有著“草圣”之稱,代表作品有《古詩四帖》等。他一位極具藝術(shù)、個性和才華的書法家和詩人,在書法史上有著很高的成就。
張旭被稱為什么
張旭(約675一約759年),字伯高,一字季明,吳郡吳縣(今江蘇蘇州)人,唐代著名的書法家,擅長草書,被譽(yù)為“草圣”。
張旭的主要影響
作為中國書法史上一位繼往開來的大書法家,張旭既繼承傳統(tǒng),又勇于創(chuàng)新,在繼承前人書法成就并加以創(chuàng)新而使得自身的狂草藝術(shù)在盛唐時期達(dá)到了一個高峰,對后世書法的發(fā)展有直接或間接的重大影響,對于唐代書法藝術(shù)的繁榮有舉足輕重的作用。
比張旭稍后的懷素、高閑等唐代僧人繼承了張旭的草法,繼承壯大了狂草的力量。而被稱為“變法出新意”的顏真卿,則是張旭弟子中取得最大成就的一人。
此外,鄔彤、崔邈等也是學(xué)張旭而有所成就的,至于張旭二傳、三傳的弟子中有所成就的更是數(shù)不勝數(shù)。
張旭的軼事典故
乘醉草書
據(jù)《國史補(bǔ)》記載,張旭深得草書筆法,后傳給了崔邈、顏真卿。張旭說:“開始時,我聽說公主與挑夫爭著走路而悟得草書筆法的意境。后來觀公孫大娘舞劍而悟得草書筆法的神韻。”每次飲酒,張旭在喝醉時就草書,揮筆大叫。
將頭浸入墨汁中用頭書寫,世上人稱他為“張顛”。酒醒后,張旭看見自己用頭寫的字,認(rèn)為它神異而不可重新得到。后人評論書法名家,對于歐陽詢、虞世南、褚遂良、薛稷四人,或許有不同的意見,對于張旭則都沒有異議。
致簡獲富
據(jù)《書林紀(jì)事·卷二》等記載,張旭的書法為世所重之后,有一個貧困人家便選擇張旭作為鄰居,后多次寫信給張旭,獲得了張旭的回信,然后就拿到集市上賣,然后獲得了富足。
近現(xiàn)代論著中的版本則基本如下:當(dāng)時人們只要得到張旭的片紙只字,都視若珍品,世襲珍藏。據(jù)說,張旭有個鄰居,家境貧困,聽說張旭性情慷慨,就寫信給張旭,希望得到他的資助。
張旭非常同情鄰居,便在信中說道:您只要說這信是張旭寫的,要價可上百金。鄰人將信將疑,照著他的話上街售賣。不到半日,張旭寫的信就被搶購一空,鄰人因而在高興地回到家后向張旭致以萬分的感謝。